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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内容: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,我国城乡居民的膳食、营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,但与此同时,也面临着营养缺乏与营养结构失衡的双重挑战。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等与膳食营养密切相关的疾病日益威胁人们的健康。为此,大力开展营养指导、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普及,提高全民营养意识,引导民众参与及改善营养膳食搭配,降低因营养失衡而导致的慢性疾病的发生,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,从而提升国家综合国力,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非常紧迫的任务。
目前我国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,可见从事营养工作的人才奇缺,而素质高、经验丰富且获得职业资格的中高级营养工作者更是极度匮乏。另一方面也说明营养师职业的前景十分广阔。经权威机构预测,营养师职业将是我国新世纪最热门的职业之一。
《国民营养条例》规定:“所有的幼儿园、医院、学校、酒楼、饭店、单位食堂等必须配备专职营养师”据此,100人以上的食堂、餐饮单位,其菜肴不再是由厨师直接配制,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,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、调理、调整等工序,以保证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。出台的《直销法》对从业人员做了严格的持证上岗要求,规定只有持有营养师和医师资格的从业人员才可以销售保健品。
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,维护和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,培养大批精通营养保健的专业人才势在必行,刻不容缓。为此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特推出了公共营养师培训与评价认证项目,开始了公共营养师咨询报名与考前培训辅导工作。
一、职业定义
从事营养指导、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,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。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:
(1)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、管理和指导;
(2)进行膳食营养评价、管理和指导;
(3)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;
(4)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。
二、职业等级 '
本职业分为二个等级标准,分别为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(中级)、三级(高级)。
三、报考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)
(一)公共营养师国家四级(中级):持有高中或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(含中专、职校、技校)毕业证,或持有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证,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(二)公共营养师国家三级(高级) :
1、高中或中专学历,有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;
2、非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,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;
3、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;
4、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,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四、培训内容
主要课程: 基础营养学、人体构成及食物的消化吸收、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、人群营养、公共营养、疾病营养、营养缺乏与过量、营养强化与保健食品、食品加工与烹饪等。
五、培训师资
高校营养和食品专业讲师、医院临床营养保健师、营养配餐师等专业讲师团队面授辅导。
六、考试及证书
学员通过规定课时培训结业者,分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。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门的《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》并可登录职业技能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,全国通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