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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内容: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,2003年起全面实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。物流师已被列入国家统一考试项目,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,被普遍认为企业在降低资源消耗、提高劳动效率以外的“第三利润源”的现代物流业正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兴起,被媒体称为“21世纪最大的行业”。随着我国物流业的高速发展和对外资的开放,物资业将会面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。物流专业人才已被列入我国12类紧缺人才之一。
学员根据报考条件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,通过对学员物流基础知识和站台作技能的考核,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的证书。目前开考级别有:物流师(二级)、助理物流师(三级)、物流员(四级)。每年两次全国统考,鉴定合格者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全国通用的“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”。该证书全国通用,有统一证书编号,同时网上电子注册。
一、培训对象
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运输、储存、装卸、搬运、包装、配送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的管理人员或准备从事本职业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培训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,讲授物流概论、物流运行系统、物流管理系统、物流装备与标准化,物流相关法律法规等物流基础知识和物品采购、仓储管理、配送管理、运输管理、生产物流管理、国际货运管理、物流信息管理等物流专业技能,培养合格的物流管理人才。
三、申报条件(具备一下条件之一)
助理物流师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3、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4、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5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物流师: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3、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注:相关专业(职业)指经济管理、企业管理、工程管理、物资管理、仓储管理、交通管理、信息管理。
四、 报名资料与联系方式
报考材料:学历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;彩照1寸2寸各2张;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。